问题 |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1.依法登记的夫妻,可自由选择男女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或女方单位属地一方注册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2.注册登记《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近期合照。 (2)《婚育情况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承诺书。 (3)本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登记表或《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表。 3.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接受新婚夫妻要求生育一孩的全部材料,经审核符合政策要求、手续齐全的,即时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到本人手中或告知本人到所在村(居)、单位领取;经审核不符合政策的,要书面告知本人,说明不予注册发放的理由;经审核材料不齐全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告知本人补充有关材料或派人核实有关材料,材料齐全后须在两个工作周内注册发放手册或给出不予办理的书面告知。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也就是俗称的准生证。 有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相关的信息: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发放条件答:《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发放条件是依法登记结婚,无子女的夫妻。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发放程序答:夫妻应当在生育第一个子女前,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和有关待遇。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应当提供哪些证件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夫妻二寸照片,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提供的材料不全者,应当补齐材料,方可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在生育前未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如何补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在哪方长期居住,由哪方户籍所在地在其生育后30日内补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第三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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