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单位开了退工单和离职证明,街道里办了失业证,但是为什么医保仍显示在职呢? |
释义 | 离职后,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离职证明,结清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可向劳动局申诉或举报违法行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若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并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需保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两年备查。 法律分析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结语 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拖欠,否则劳动者可以在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或向劳动局申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有违规情况时,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并可能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四条 干部离休、退休、退职,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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