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打电话“96119” 投诉举报热线是由消防部门安排专人值守,消防部门接到市民的投诉举报后会针对其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查证,严格依法查处,并将... 2.到当地的工商、消防举报; 3.关注当地消防微信或微博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第一款 第二项 损坏、擅自拆除、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导致系统整体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般违法: 1.损坏、擅自拆除、停用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防烟排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系统组件,导致系统局部无法正常使用的; 2.挪用消防设施、器材4处以上的。 (三)下列情形属于较轻违法: 存在其他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且不存在不予处罚情形的。 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 因室内装修、设备维护等确实需要局部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已书面报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并落实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或者将危险部位停用,且不影响其他区域消防设施、器材正常使用的。 四、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