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些无良商家“挂羊头卖狗肉”,犯法吗 |
释义 | 一、有些无良商家“挂羊头卖狗肉”,犯法吗 俗话说的“挂羊头卖狗肉”是指商家卖的商品和其宣传的商品不一样、里外不一,用来比喻商家以好的名义做招牌,实际上兜售低劣的货色。 商家这种“买羊头挂狗肉”式的虚假宣传,是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是违法的。欺诈行为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消费者因为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属于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二、如果消费者遇到这种情状,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消费者遇到这种情状受欺诈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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