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过户保险主体未变更怎么理赔 |
释义 | 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其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标的合法转让后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也未及时变更保险合同,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汽车买卖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 汽车买卖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汽车买卖合同只要是依法订立的,即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二、交通事故有事故责任还要支付保险费吗 出现交通事故有保险,如超出保险赔偿限额的,则还需要个人承担费用。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三、车祸全责保险公司该怎么赔付 车祸全责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不足或者未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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