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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过期30天之内可以用吗
释义
    身份证有效期限过了不能用,身份证到期之后,身份证就不存在证明身份的作用,进行人脸识别的时候就验证不出,所以身份证过期之后,应当及时换领身份证,否则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正规场合(需要出示身份证的地方)一天都不能用。当然,在某些窗口(比如乘坐车船飞机、住宿)可以凭旧身份证进行人、证验证之后再网上比对,发给你临时身份证明供你一次性使用。如果你在异地他乡,新的身份证没有在握,你同样要保管好旧的身份证。
    身份证的有效期,是指身份证从发证时间到使用期限结束的这段时间。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报换领新证。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
    按照当前的通行做法,身份证丢失后,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挂失并补办。看似经过了挂失程序,但此程序仅对其补办身份证和公安机关留档备查有意义。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身份证没有过期就可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身份证到期前需要换领身份证,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身份证过期前多久可以更换
    建议过期前90天内更换,可以提前更换,办理身份证需采集照片和指纹。
    身份证有最长三个月的制证周期,所以最好在到期前三个月办理,那样新证办好,旧证到期,不耽误你使用。也有一个月就好的,如果你不急的话建议你办理三个月的,你只需带户口簿和旧身份证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办理
    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1984年前写作“身份证”。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
    身份证过期不补的后果
    1、银行业务无法使用
    身份证过期了未补办,会导致部分银行业务被暂停。部分银行若是身份证超过90天未办理,那么名下的多项业务将被暂停。因此,身份证过期一定要及时补办,否则银行卡的部分业务会无法使用。
    2、影响日常出行
    身份证过期了,那么乘坐飞机和乘坐火车都无法过安检。根据民航局规定,搭乘国内航班的旅客二代身份证过期半年内,仍可作为有效乘机证件;但如果二代身份证过期半年以上,则不可持证登机,使用逾期证件乘机将无法通过安检。因此身份证过期了,一定要及时的补办。
    3、部分其它业务限制
    有的银行对身份证件过期3个月未更新的客户,暂停了柜面取款和转账交易。另外身份证过期了,若是办理银行贷款和办理信用卡的用户,也是不可以使用的。因此身份证使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及时地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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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1: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