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缺失,如何解决? |
释义 | 购房合同丢失后的补救措施分为三种情况:一、未做预售登记前,重新签订合同并支付工本费;二、已做预售登记但未办理按揭前,刊登声明作废合同并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刊登费用、工本费和新合同的印花税;三、已办理按揭,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同丢失问题。 法律分析 购买房产时,需要查看购房合同是否已经签订,或者购房合同是否刚刚丢失。 如果是遗失了合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一、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拓展延伸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贷款的情况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如果没有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就需要搜集证据,证明你与卖方存在过房屋买卖的事实,否则任何一方可以否定合同关系随意违约。 结语 购买房产时,需要查看购房合同是否已经签订,或者购房合同是否刚刚丢失。如果遗失了合同,需要采取不同的补救措施。如果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支付约二百元的工本费。如果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并支付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和新合同的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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