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性质有时和户籍性质相通,户籍类型是指户口的性质,分为城镇户籍(非农户籍)和农业户籍。户籍性质具体又分为:农村居民家庭户、农村居民集体户、城镇居民家庭户和城镇居民集体户四种性质。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如大学院校的学生,是多个人在一本户口本上)和家庭户口、军籍户口三种;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