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凭遗嘱可以直接过户吗 |
释义 | 不可以。遗嘱是公民个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所有财产及相关事务的单方法律行为,仅有遗嘱是不能办理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记名财产)过户的。应当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对遗嘱有争议的,需通过诉讼解决。遗嘱是需要公证的,而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有遗嘱的过户,有如下规定; 1、对于遗嘱的公证有多份的,要以最后一份为准,而仅仅拿一份遗嘱要求过户,有关部门是不予以办理的; 2、遗嘱的受益人需要去公证处申领继承,公证人需要确认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一份; 3、遗嘱人没有考虑到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时,要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下的才会按照遗嘱分配。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 我国存在6种形式的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遗嘱继承房产的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三、再拿着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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