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