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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普通商标审查员日常的工作状态是怎样的?
释义
    审查员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审查系统中有无红色、黄色等超审限商标提示,重新是什有无推文等需要尽快处理的工作。在审查过程中如果遇到有疑问的商标,可以通过审查员之间相互讨论、或者三级例会制度并形成纪要下发每位审查员,保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及权威性。
    审查员所审查的商标,有的是文字,有的则是英文、字头、图形的,也有的是三维标志、声音或颜色商标,不复杂的文字、字头商标20分钟可以审完,复杂的,特别是图形商标,审查员要在众多相同要素的商标中进行对比,要比对上千甚至几万个相似图形,好几个小时才能审一件。
    审查员的知识面必须要宽泛,不然可能会有不良影响的商标逃过了,比如说有些人用一些很“污”的家乡话的谐音来注册商标。
    一、商标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转让流程大致分为4步:
    第一步是确定要转让的目标商标范围及状态。关于转让商标的范围,商标法规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如果有些商标是不需要一并转让的,可以在办理转让的同时对不需要的商标提出注销申请。关于商标状态,有效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的商标都是可以办理转让。
    第二步是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文件。转让申请文件包括: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
    第三步是商标局受理和审查。商标局受理商标转让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有可能会要求提供商标转让合同等资料,审查时间大概是8-12个月。
    第四步是核准转让并公告。商标局认为商标转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会予以核准,同时下发《转让核准证明》。商标转让自核准公告时起发生效力。
    按照《商标法》商标转让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商标如何构成?
    商标的构成如下: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织,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根据这个规定,商标可以用文字、图形、字母、数、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用这些东西任意组合构成,实践中商标有以下基本组成形式:1、文字,文字是构成商标基本的要素,有的是文字加图形,有的是单个汉字。文字可以输艺术字体,也可以是各种字体的文字。2、图形,图形的表现力很强,可以鲜明的表现出区别性。图形可以是描绘人和物的形状,也可以是虚构的图形,或者抽象的图形。3、三维标志。4、颜色组合,目前只有颜色组合才可以申请商标,对于单一颜色,实践中我国还没有将其作为商标注册需求。5、声音,声音既可以是音乐片段,也可以是自然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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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3: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