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标后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中标人可与招标人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受到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