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耳膜穿孔要做几次鉴定才能确定伤情? |
释义 | 一、耳膜穿孔要做几次鉴定才能确定伤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外伤性鼓膜穿孔鉴定一般以6周内是否愈合为鉴定依据。构成伤残的标准是: 1、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2、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3、一耳听力障碍(≥41dB); 4、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5、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内愈合的不能评定为轻伤二级,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内手术治疗愈合视为自行愈合。 二、轻微的损伤 对于一般的轻微的损伤,比如擦伤,挫伤,面部的划伤,是要在损伤消失以前做出鉴定的,这类的损伤,恢复比较快,恢复过后基本不遗留痕迹,对于此类的损伤,伤后即可做鉴定。对于一些有检查结果的轻微损伤,比如头皮下的血肿,如果做了CT,因为有客观的检查结果,对于时限没有严格的要求,可以在伤后全适的时间去做鉴定。 三、对于较重的损伤 对于骨折、缝合的创口,这类的损伤由于或者有CT或者遗留瘢痕,是可以择机做鉴定的,不会因为鉴定的时间影响鉴定的结果 四、对于影响功能的损伤 对于损伤后伴有神经损伤、肌腱损伤的,这类的损伤有时间会影响到肌体的功能,恢复时间比较长,一般要在治疗终结后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来做鉴定。 五、一些特殊的损伤的鉴定 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到的就是外伤性耳膜穿孔,外伤性耳膜穿孔在旧标准中规定是轻伤,在新标准做了修改,新标准规定外伤性耳膜穿孔6周不能愈合的是轻伤二级,如果有6周内愈合是轻微伤。所以这样的损伤如果经过检查在6周内愈合了,那就可以做鉴定,如果没有愈合,那就要等到6周以后再做鉴定。 还有特殊的肋骨骨折,由于肋骨多,位置相互重叠,在临床上也容易发生漏诊与误诊,随着肋骨重建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肋骨骨折的诊断的准确度。但是对一些疑难复杂的肋骨骨折,还是有必要再受伤后三周再复查CT,有时候也可以发现以前没有发现的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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