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遗失物所有权归属问题探讨
释义
    拾得遗失物应归失主所有,拾得人应无偿归还并可要求合理费用。遗失物应是非基于遗失人意愿而暂时丧失占有的动产,非无主财产。拾得人应返还给权利人,可要求费用但不可要求报酬。有关部门应妥善保管遗失物并发布招领公告,6个月无人认领则归国家所有。拾得人拒不归还属侵权,权利人可追偿。若遗失物转让给他人,权利人可要求赔偿或返还原物,并支付受让人费用。遗失物的权利不因遗失而消失,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法律分析
    一、拾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失主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失主应予偿还。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二、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4、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权利人支付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归谁所有。这类遗失的物品当事人在拾到后,要积极地进行寻找和归还。以免造成他人的利益伤害,不因这类物品的遗失而相应的权利消失,一旦发现遗失物品进行买卖或交易的,相关物品的权利人有权里进行追回。
    结语
    遗失物的归属权原则是归失主所有。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无偿归还失主,并可以要求失主偿还合理费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如无人认领则归国家所有。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将被视为侵权行为。若遗失物转让给他人,权利人可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或在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为避免损害他人利益,拾得遗失物后应积极寻找失主并归还,相关权利不因遗失而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5 2: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