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包括已知病史和症状,但如果未知道自己患有某种疾病,也无需告知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与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就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向投保人提出询问。保险人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3.《保险法》第七十一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人的处理决定的,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按照保险法律规定向保险人提出质疑,并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请求仲裁。 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已知的疾病史和症状,但如果未知道自己是否患有某种疾病,则无需告知保险公司。保险人如拒绝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请求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