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之间的什么关系称为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股东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对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发行人参与的合营企业;发行人参与的联营企业;主要投资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与上述关系密切的人士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对发行人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 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下同)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