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律师或者法院有权利调查被告人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二、法院在案件需要调查取证时可根根据案情调查被告账户。 三、原告是案件当事人,对案件有知情权,因此法院或代理律师会将调查的结果告知。 四、如果被告账户没有财产会被如实记录,至于会不会追查要看实际情况,比如有转移记录一般是会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