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的房屋是否可以卖 |
释义 | 出租的房屋如权属无争议、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书,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但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一、转租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转租的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使用权房子承租人有什么权利 对于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的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优先购买权; 2、优先承租权; 3、法定解除权; 4、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其它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优先购买权人是哪些人 优先购买权人是出租人或者公司中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如果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同意转让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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