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_英的排放标准是: 1.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二_英排放标准是0.5ngTEQ/Nm3; 2.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二_英排放标准是0.1ngTEQ/Nm3。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