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假玉米种子如何处罚 |
释义 | 销售假种子的,如果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构成刑事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遭遇假劣种子如何维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索赔: 1.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 2.假冒种子; 3.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 4.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 5.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 6.短斤少两、数量不足; 7.无理拒绝赔偿或者拖延赔偿。 (二)索赔损失的范围 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购种价款,即种子使用者购买种子时所支付的款额。 二是有关费用,既包括种子质量问题所带来的歉收、绝收导致的其他投入(化肥、农药、农膜、灌溉用水等)和农田闲置的浪费及应得利润的损失,也包括为获得赔偿而发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三是可得利益损失,即正常种植没有质量问题的种子预计可以获得的收入减去种植质量有问题的种子所实际获得的收入之差。 一般情况下,可得利益损失按照所在乡镇前3年同种作物的单位平均年产值乘以实际种植面积减去其实际收入计算;无统计资料的,可以参照当地当年同种作物的单位平均年产值乘以实际种植面积减去其实际收入计算;无参照农作物的,按照资金投入和劳动力投入的1倍以上两倍以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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