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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打官司不划算
释义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打官司不划算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缴纳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也许会经历一审、二审、执行程序,费用和时间上成本比较大。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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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