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州省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2023 |
释义 | 贵州省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2023: 1、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清镇市实行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小时; 2、贵阳市开阳县实行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小时; 3、贵阳市息烽县、修文县实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小时。 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综上所述,贵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每月1890元;二类地区:每月1760元;三类地区:每月166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每小时19.60元;二类地区:每小时18.30元;三类地区:每小时17.20元。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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