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交 企业所得税 ,而交 个人所得税 ,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 应纳税所得额 =当月(期)销售收入乘以所得率=a(当期销售)乘以5%=b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b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可参照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