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成立合资公司的流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资成立合资公司必须报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和投资管理处会签后由综合管理处行文批准。 流程是:申报企业董事会决议,合资方案,投资额度,经营范围,效益预测,合资对方情况,合资的必要性分析等材料——国资委有关处室会签——综合处行文——主任签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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