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台湾法院的判决书在大陆如何执行 |
释义 | 不可以在大陆直接适用。首先我国大陆地区是不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家,我国大陆地区的法律和台湾地区的法律在很多地方是有区别的。不能直接适用。台湾的判决要在大陆执行,首先要在丙公司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去申请,由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承认台湾法院判决的裁定,然后由该中院去执行这个裁定。 一、判决书在网上查询的方式如下: 1、可以直接去法院档案室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 2、如果不是当事人,在经法院办公室领导签字同意后,可以自己去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 3、律师就可以直接拿当时案件的委托书去法院查询; 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判决书需要知道案件的文号。 二、法院判决后没钱还怎么办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三、法院强制执行包括哪些手段?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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