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上的名字写错了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借条上名字写错,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签借条,也可以在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字盖章。 一、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呢 一份有效的借条应当在借条上说明以下内容: 1、借条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居住地址,不要使用外号、昵称; 2、借条应当写明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及利率计算方式,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可以不用说明; 3、借条应当约定还款期限; 4、双方在借条上签字。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按手印是哪个手指 借条按手印任意手指均可。只要是当事人的指纹,原则上哪一个手指都是可以的。实践中,一般是使用右手的大拇指。我国并没有强行规定借条必须要按手印,借贷双方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按手印。只要有当事人签名或按手印任一项均可,如果已经有签名的,是否按手印不会对借条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 三、借条的时间能修改么 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可能说明借贷关系不成立,当然就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但问题关键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条上其他内容都是是真实的,只是借条时间被修改,想推翻该借条的证明效力的话,根据证据规则,那就必须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否则法院可能还是会认定该借条的效力。如果我们没有证据推翻借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我们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当然,根据司法实践,如果借条是大额借款,债权人还有就借款的支付凭证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就会认定借款证据不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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