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租赁合同没有登记有效吗 |
| 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没有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另外,《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两条都是强制性规定。 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 合同的履行 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未依法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有效。 二、租赁合同是什么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 随便看 |
- 不动产登记材料有哪些人可以查到
- 不动产档案查询管理暂行办法
- 失业险金额怎么查
- 退休没有档案可以办理领取退休金吗?
- 养老,工伤,失业三险具体是什么
- 企业养老失业工伤是三险吗?
- 社保只有养老工伤失业
- 社保只显示养老工伤失业三种
- 社保为什么只有养老工伤失业
- 五险为什么只能查到失业,工伤,养老?
- 企业社保缴纳险种只有养老工伤失业怎么没有医疗
- 社保只能查到失业和工伤
- 企业养老失业工伤是三险吗 -法律知识
- 五险为什么只能查到失业,工伤,养老 -法律知识
- 为什么只有企业养老,工伤,失业险
- 社保为什么只有养老工伤失业了
- 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的具体解释是啥?
- 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算社会保险吗
- 社保只交养老工伤失业三险可以吗
-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算三险吗?
- 2023失业金打到社保卡怎么查询余额呢?
- 社保卡上怎么查失业金
- 2023社保卡失业金怎么查询余额呢
- 领失业补助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领失业金需要什么资料?
- exceptionally big
- exceptional state
- exception clause
- exception d'illegalite
- exception in deed
- exception 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 exception list
- exceptions
- Exceptions
- exceptions from liability
- exception to the rule of nondiscrimination
- exceptio rei judicatae
- except so far as the context otherise requires
- excerpts
- excess
- excess baggage
- excesses
- excess insurance
- excessive bail
- excessive bail
- excessive consumption
- excessive cutting and felling of trees
- excessive damages
- Excessive Force
- Excessive, Inadequate, Damag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