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空置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
释义 | 本文讲述已出售且已交付房屋,但业主尚未进行居住的情况不应视为空置房屋。只有开发商未售出的才属于空置房。已销售出去且小区已按合同规定交房的情况下,业主无论是否居住,都应交物业费。物业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如保洁绿化等,不论业主住或不住物业都要进行维护管理。这些设施设备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对其进行维护管理,就是针对全体业主的服务。 法律分析 对于已出售且已交付房屋,但业主尚未进行居住的情况,不应视为空置房屋。只有开发商未售出的才属于空置房。只要已销售出去,且小区已按合同规定交房,那么不管业主住或不住都要交物业费,因为物业对整个小区已进行服务,物业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保洁绿化等等,不论业主住或不住物业都要进行这些劳动。这些设施设备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对其进行维护管理,就是针对全体业主的服务。 拓展延伸 物业费的缴纳与房屋空置 物业费的缴纳与房屋空置是物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问题。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物业管理规约,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标准、收费方式等事项。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当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通常会约定物业费的缴纳方式和周期。一般情况下,物业费由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对于房屋空置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一些管理措施,如向业主发出催缴通知、收取空置房租金等。 然而,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有权拒绝缴纳,除非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了法律依据或者合同中明确约定必须缴纳物业费。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物业费的缴纳与房屋空置是物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问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如果产生了纠纷,业主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结语 在房屋销售后,小区内的物业服务已经成为全体业主的共同责任。无论是已出售且已交付房屋,还是尚未交付的房屋,只要业主尚未进行居住,都应视为业主的物业。因此,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以支持小区内的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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