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国为什么不承认事实婚姻
释义
    

法律主观:
    


    承认1994年2月1日以前的 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律婚姻而言的,指未办理 结婚登记 ,便以夫妻名义 同居 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男女两性结合。 未按规定办理 结婚 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 离婚 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 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 解除同居关系 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