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际控制人能解散公司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是股东的权利,是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股东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均无权请求解散公司。 一、股东可以起诉要求解散的情况有哪些? 股东可以起诉要求解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有严重困难的; 2、股东投票不能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不能通过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4、经营管理中出现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股东利益重大损失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解散公司诉讼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解散公司诉讼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股东才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三、股东一般能提出破产清算吗 股东一般不能提出破产清算。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1、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其他方式解决不了的; 3、占公司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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