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是一种常见的工程类型。我们知道,各类工程在完工之后,都是需要先进行验收,才能进行交付使用的,有时还需要聘请评定方进行评定之后爱会支付价款,故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也是需要进行验收的,你是否知道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1、总则 1.0.1为了提高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和统一表格,促进安装质量的提高,满足其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的需要,特制定本套电力行业标准。 1.0.2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发电工程和110kV及以上变电工程的电气装置安装。 进口或引进型电气装置、单机容量200MW以下发电工程及110kV以下变(配)电工程的安装可参照执行。 1.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应根据工程怦,由施工单位按本通则第2章和第3章,编制所承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范围。监理单位应对各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围进行核查、汇总,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 1.0.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项目与本通则第2章表2.0.2和第3章表3.0.2所列不符的工程项目,可进行增编或删减。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在工程质量验评范围中的工程编号、可续编、缺号,但不得变更原编号。 1.0.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班组以上和积极质检人员,应持与所检验专业一致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上岗。 1.0.6各级质检人员,应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系列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评定,并应对所检验及评定的工程项目负责。 1.0.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按本通则第2章表2.0.2和第3章表3.0.2所列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分项工程应检验、评定合格,方可对分部工程进行检验、评定。——分项工程应检验、评定合格,方可对单位工程进行检验、评定。 1.0.8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应经班组自检合格后,方可按本通则第2章表2.0.2和第3章表3.0.2中的验评范围,逐级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1.0.9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本系列标准第2部分至第17部分中的检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将检验内容、检验结果填入本通则第4章表4.0.1内进行质量评定,并签名验收。 1.0.10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只序曲“合格”,并且必须合格。 1.0.11分项工程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全部达到质量标准,该分项工程应评为“合格”;如因设备原因,虽经施工人员努力,也难以达到质量标准的少数非“主要”检验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后,该检验项目可不参加质量评定,不影响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但应在“质量检验结果”栏内注明。书面报告应附在该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后。 1.0.12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评定: (1)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没有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2)计及制造厂对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而检验结果栏中没填补测数据。 (3)质检人员签字不齐全。 1.0.13各级质检人员,必须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及评定。 1.0.14除电动机空负荷试转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宜由施工单位归档保存、备查。可不移交给建设单位。 1.0.15分部工程质量只设“合格”,且应符合如下规定: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应按本通则第4章第4.0.2条的规定,认真填写分部工程质验收评定表,进行质量评定,并应签名验收。 (2)所属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3)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分部工程中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应符合规定,带电或试运应正常。 (4)各级质检人员对带电或试运结果所作的结论应确切,并应签名验收。 1.0.16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应按规定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1.0.17单位工程质量设“合格”及“优良”两个等级,其检验及评定应按本通则第4章4.0.3条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的内容进行。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合格”。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所属设备及其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3)按照本通则第5章5.0.1条规定,对本单位工程资料核查结果,应资料、签字齐全。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优良”。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2)配电装置受电应一次成功。3)所属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4)按照本通则第5章5.0.1条规定,应对本单位工程资料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应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签字齐全、可查性强。 5)未因施工的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6)未发生过因接地或短路,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7)电动机空转过程中,未发生过电动机烧毁事故。 8)在分部试运过程中,未因电气的原因,而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1.0.18对施工质量检验结果有分歧时,各级质检人员均有权要求进行复检。复检时,各级有关质检人员应参加。复检结果应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1.0.19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应做到检测数据准确、检验结论确切、资料齐全、签字齐全。 2、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 2.0.1本章适用于发电工程电气装置安装质量检验及评定。 2.0.2发电工程电气装置安装,应按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项目。各级质检机构应按表列验评范围,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3、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 3.0.1本章适用于变电工程电气装置安装质量检验及评定。 3.0.2变电工程电气装置安装,应按规定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项目。各级质检机构应按表列验评范围,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4、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本章适用于电气装置安装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相关规定。 5、单位工程资料核查项目 5.0.1本章适用于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时,对单位工程资料进行的核查。 5.0.2工程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及变更设计通知单,应按单位工程重新编号登记,并附在本表后。 5.0.3单位工程设备、材料出厂试验报告及合格证件,应附在表后,并登记于表内。 5.0.4施工及检验资料本条要求应将施工用量具、测量仪表、设备缺陷通知单和设备缺陷处理报告单进行统计、整理、归档。 5.0.5本条规定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中应做的施工记录、调整记录、检验记录、隐蔽签证及验收签证等项目。本表内容与工程实际不符时,可由施工单位另外设计表格,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同意后,纳入验收签证、记录范围。 各类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在施工之前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验收标准的,且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有时也会制定评定标准。在评定之后,发包方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若需要扣留工程价款的,也需要在拟定承包合同时达成协议。 一、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一)总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 2、负责对个项目体质量员的工作指导、检查和考评。 3、负责督促各项目体制定质量计划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不合格品控制管理规定、纠正措施管理办法、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4、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督促项目体对创优工程质量标准的控制,指导和创优申报质量收集、整理。 6、负责各个工程关键节点的自检。 7、参加质监站的验收。 8、负责对各劳务分包施工质量的评定。 9、每周上报部门经理各个工地质量检查情况。 10、负责检查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资料。 1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对项目质量岗位人员的工作督促、检查、指导。 12、负责国家质量标准,规范、规程、质量文件收集和更新。 13、完成部门经理安排的工作。 (二)各项目体施工现场各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 对所承担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在项目上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保证质量体系文件在本项目部的有效运行,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明确项目质量管理,执行验证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负责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和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排,并规定其职责范围; 负责本项目部接受质量体系审核的准备工作,参加管理评定; 负责工程项目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的调配和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对项目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质量有奖罚权; 指导工程部对合格施工队伍进行选择评价,负责组织对合格施工队伍的管理; 负责在项目上组织实施《采购工程程序》、《工程分包方评定工作程序》等有关程序。 负责本项目资源的组织、配置,根据授权进行项目的经营决策,制定项目管理文件,组织竣工验收、交付。 负责本项目团队制定质量目标,建立质量管理计划、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2、项目质量经理(质量员)的管理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实施公司质量方针、项目部质量目标、及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参与组织工程质量策划,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工艺规程、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确保项目阶段质量目标和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领导项目部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主持项目的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形成书面的整改意见,并负责监督整改; 组织人力物力资源的活动,分析质量情况,在施工过程的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及时协调和处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制定预防、纠正与改进的质量措施; 负责指导施工材料、半成品的检验、试验和管理,落实工序隐检,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负责督促施工队落实“三检制”,组织项目部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参加上级的质量标准检查及现场的经验交流; 负责与质监站的工作联系,负责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工作协调,协助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好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组织、主持召开工程质量会,对质量有奖罚权;加强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表; 负责将项目质量目标的进行分解落实,并监督实施,加强过程控制和日常管理,保证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负责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的质检工作,加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部位行使“一票否决权”,并要求限期整改; 负责工程创优和评奖的策划、组织、资料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提交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并提请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劳动合同的实施执行; 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各分包施工队组月结算工程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实体质量情况,对于达不到要求或不符合实际者,有权对其进行合理处罚,甚至不给予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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