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竣工预验收应由谁组织 |
释义 | 竣工验收工作是在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申请报告后,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承诺竣工验收工作完备的条件,然后由建设单位安排监理、规划、运转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工作后,由验收工作组断定定论,并及时提出竣工验收工作报告,以便预备投产运转。 工程验收应由施工组组织,同时施工组、项目组、公司组参加。 为了保障施工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与质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时做好验收工作,评定最终的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 工程验收由施工班组自检验收环节、项目部竣工自验收环节、公司抽检验收环节三部分组成。 那么施工单位竣工验收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施工单位竣工验收要准备的资料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工程竣工预验收应由谁组织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