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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权威解读和实例分析
释义
    福州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其他费用。对于十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时,按3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福州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需要注意,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结语
    根据福州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待遇。其中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其他费用的确定。对于十级伤残职工,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将按3个月支付。此外,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支付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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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1: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