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人 |
释义 | 证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人的方式如下: 1、到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 2、让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加上孩子在出生证上的名字予以证明即可。 出生证的填写内容如下: 1、父母姓名; 2、身份证号; 3、民族; 4、婴儿姓名; 5、婴儿申报户口地址; 6、母亲居住地址以及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出生3个月内,需要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正式的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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