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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防法对地下室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对于地下室消防安全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其他相应的建筑消防规范里有着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5.1.2 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5.2.8 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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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