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公司辞退不走可以吗 |
释义 | 公司辞退不想走是不可以的,只要用人单位给予合法的经济赔偿金,劳动者是需要走的,但是可以先跟用人单位进行商量,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那么可以不走,但是用人单位不同意的情况下,劳动者不走劳动者就是属于找事了。 一、劳动者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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