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诉了不是就结案了,解释如下: 1、结案是指案件审理完毕作出最终判决或进行最后处理。而撤案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 2、经过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撤案标志着此案已不成立。 撤诉程序如下: 1、申请撤诉: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2、法院对原告撤诉请求作出是否同意的裁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撤诉必须合法;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 申请撤诉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 4、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撤诉了不是就结案了。结案是指案件审理完毕后,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或进行最后处理;而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