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借款给公司的规定 |
释义 | 股东借款给公司的规定如下: 1、公司向股东借款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3、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股东股权转让的具体方法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包括动产、不动产及知识产权等手续。 综上所述,股东借款给公司需要复核相应的法定条件,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