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信号十字路口直行相撞图解详情如下: 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的先行车道和非先行车道,一旦发生撞车事故,非先行车道负全责或主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也是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发生相撞就是非优先通行一方的责任,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如果有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的车辆则自然是违规车辆的责任。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十字路口时: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