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六大攻坚行动”,即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攻坚行动、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行动、部门协同共治联动攻坚行动,从2月份持续到年底,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同时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