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 合伙企业法 》 合伙企业 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 债权人 承担无限责任。 3、相互 代理 ;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 合伙人 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民事责任 。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