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处理方法有: 1、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 2、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通过公告将下落不明人送达诉讼文件。公告期满,离婚判决缺席; 3、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将受理,但缺席裁判时将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4、对方只是拒不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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