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票能否通过公告送达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送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才能保证受送达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一审法院公告送达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也不能径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 法律分析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发布公告送达: (1) 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 受送达人在送达地址下落不明,或者虽在送达地址下落不明,但有关组织或个人已经知道其下落,且其下落不是无法确定; (3) 受送达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或者拒收送达的邮件、短信、报纸等。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一、一审公告送达二审上诉还需再次送达吗 1.公告送达是一种推定送达,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穷尽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在一审法院公告送达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径行公告送达亦不妥当,未能充分保障受送达人参与诉讼的权利,剥夺了其辩论权,违反法定程序。 二、公告送达的条件 当事人的诉讼必须符合适用公告送达的条件时,法院才能使用公告送达。适用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一)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是指受送达人无固定的住址,也无法查明其现在的住址,下落不明,使人民法院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应严格审查适用条件,慎用公告送达。 (二)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该条件是对第一个条件的补充,是指当事人虽然不构成下落不明,但是人民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最终无法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拓展延伸 刑事判决书送达方式有什么 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方式: 1、直接交付,直接交付是最常见的方式,一般是面对面交付给当事人,由他们签字。有时,当法院送达文件时,当事人不在家,也可以直接交给一起生活的成年家庭,这也很有效,在一些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在家,不能使用另一方签署的方法,因为双方都有利益关系,签署文件的必须是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人,一般是不允许的; 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法院在送达文件时,对方拒绝接受,送达人将通过让见证人见证、拍照等方式确定送达; 3、委托送达,直接负责审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因地域问题难以直接送达文件的,将委托法院送达。委托法院送达文件时,将出具相应的委托书; 4、邮寄送达,当事人的住所离法院很远,人民法院将通过邮政局送达的文件,并通过挂号信寄给被送达人; 5、转移送达,受送人为军人,由军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转移;被送达人监禁的,由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让。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对于一审判决无法送达的情况,二审法院应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公告送达的条件,确保受送达人充分参与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法院应谨慎使用公告送达方式,避免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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