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吗 |
释义 | 一、湖南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吗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三、结婚证的办理流程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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