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山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
释义 | 中山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5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2、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8元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2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以下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享受过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自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2平方米除外: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领取住房津贴;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征收安置新社区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8、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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