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 |
释义 | 个体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关系已建立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需在一个月内补充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分析 个体户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的法律规定是为了保护员工和雇主之间的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劳动关系无法继续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条件也有明确规定。例如,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者根据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补偿和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的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公平,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是保护员工和雇主权益的法律规定,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稳定。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工作内容、时间、工资、保险等。违约时可协商或法定解除,补偿与赔偿有明确规定。法律旨在维护劳动关系平衡公平,保护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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