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月中辞职要给交这个月的保险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月辞职当月保险需要交纳。单位员工若当月离任,可在当月处理减员,当月应交纳当月以及上月份的社保费。若上月底离任,单位可在上月减员,当月增员当月减员,体系不会生成社保账,单位应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处理补缴上月份社保费。简单说便是当月离任下月不需求交纳社保。离任当月停交的是下个月的社保。员工在工作的期间社保是必须要交纳的,不过因为社保的交纳基本上是在每月的25号截止,所以在25号之后离任的,下月还是需求交纳的。 一、现在社保什么时候能查到交费情况 社保查询当月可以查询到的期限为:第一为一般的情况下月底是可以查询到的,不过参保用户需要在每个月的工作日提前五天缴纳社保;第二为参加社保的新用户基本上在当月是查不到的;第三为参加社保的单位和个人,查询社保缴费信息不需要到服务大厅,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来进行查询。 二、个人社保缴费截止日期表 社保在每一年的6月30日是一个节点,也是一个年度的截止日期。从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期间又执行新的缴费标准。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缴费时间有些差异,具体可以结合实际咨询当地社保局。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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