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三、定罪免处会不会影响三代 依据法律规定,定罪免处就是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没有判刑的,对子女是没有影响的。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时候免于刑事处罚的,就是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其基本特征是: 1、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过程包括犯罪的预备和着手实施犯罪两个阶段。犯罪已经完成,结果已经发生,则不存在犯罪中止问题。 2、犯罪中止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放弃犯罪,即行为人在客观上本可以继续实行犯罪,但主观上放弃犯罪行为的实施。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尚未发生犯罪结果,而行为人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有效的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3、犯罪中止必须是本次犯罪行为的彻底终止。所谓“彻底终止”,是指犯罪分子在思想上完全放弃本次犯罪的原有意图或追求,在行为上彻底停止了犯罪的继续。 定罪免除的适用: 1、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已经构成犯罪,这是免刑制度的前提条件。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当然谈不上刑罚处罚问题,更谈不上免刑。同时,这也是免刑制度与“但书”规定的分水岭,即免刑与无罪的区别关键点。“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见它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处罚。而免刑制度是行为人有罪,只因为某种特殊情况即免刑情节的存在才免除其刑罚,他们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2、犯罪情节轻微,是免刑制度适用的本质条件。所谓“犯罪情节轻微”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不大,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有具备这一实质条件才可考虑免除刑罚的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