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十岁小孩医保报销多少 1、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一个年度内儿童治疗在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线是300元,报销比例是60%;三级医院起付线是500元,报销比例为55%。 2、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特殊门诊病种包括:肾透析、偏瘫、癫痫、精神病、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在一个年度内门诊特殊病的治疗报销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3、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报销情况。为了给儿童提供更完善的医疗保障,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统一建立了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解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和伤残、死亡补助问题。 4、门急诊报销情况。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是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30%。 二、儿童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六个月内有效); 2、费用明细清单; 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本人少儿医疗保险证; 6、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当报销的现金不转入缴费帐号时); 三、儿童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参保人需要办理现金报销时,将需提供的资料准备齐全,到参保地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办理; 2.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少儿医疗保险处或少儿医疗科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现金报销资料进行初审,将有关信息录入电脑,资料齐全且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打印受理单及收件回执;资料不齐全的,打印补齐资料通知书,待资料齐全时补正受理;不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