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聘用外国人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
释义 | 1、年检制度 劳动行政部门对就业证实行年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一年,应在期满前三十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2、劳动合同的解除 因违反中国法律被中国公安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应吊销就业证。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公安部门,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境手续。 3、用人单位应与就业证上一致 在用人单位发生变更时,外国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情形重新办理就业许可证手续,或者经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因为不能将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相分离,因此无法采用劳务派遣、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等用工形式。 外国人应在就业证记载的用人单位和区域内工作,如就业证中记载的用人单位发生变更、擅自离开记载的区域工作、变更岗位或就业证到期后未办理变更、延期或重新申请手续的,均属于非法就业。 一、用人单位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如果用人单位构成了非法聘用外国人行为,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等处罚措施。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遣送出境的法律后果。 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就业的岗位必须属于有特殊需求、国内暂缺适当人员的岗位,同时必须满足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从事相关岗位必须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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